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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1 阅读:次)

各位2021届毕业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现开展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4.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基本学制期限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2次(项)及以上。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样表)》、《统计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等所附表格,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215日中午12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综合楼623,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到415372113@qq.com

2、学院初评。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本学院申请的毕业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初评推荐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及登记表上交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3. 学校审定。

注: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若其未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毕业,则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证书。

五、材料上交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按要求于1215日中午12点之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623提交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到415372113@qq.com。由学院审核后,组织相关评审工作。

上交材料内容: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统计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样表)》电子稿;

2)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打印成绩单时应选择存档打印,须带有补考记录一栏;

3)提交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4)申报论文按刊物级别由高到底排序,刊物级别由学院科研秘书按照校科技科研成果考核标准统一填写,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级别并盖章;

5)课题证明:有关立项或者结题的证明复印件(原件上交用于审核),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课题级别,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级别并盖章;

6)研究生社会工作以及获得的荣誉应有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并盖章;

7)论文、课题、获奖需标出申请者排序。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1215

中午12:00前

材料申请截止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1218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1219

学院公示初评结果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1222

初评结果上交研究生部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11


统计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xlsx

2021届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样表).xls

统计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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