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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8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02号)精神,该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129人,分为2个子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00人,以下简称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29人,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

二、选派方案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2. 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紧密围绕浙江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指引,按照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深化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以及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相关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以及涉海类(包括海洋工程类、海洋科学类、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以及设计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涉外法律类等专业。

3. 重点选派对象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地方创新子项目

1. 选派范围。

由我省已获批的2个子项目(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实施高校选派。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3. 选派学科。

(1)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我校该项目选派学科为:食品科学与工程

我校该项目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美国Monell化学感官中心、英国利兹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地方创新子项目留学单位仅为以上四个,如意向留学单位不在范围内请申报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中的说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部分公派项目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存在申报时间接近的现象。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报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该项目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2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2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教育厅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应在5月1日—5月15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提交到人事处。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要求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份,相关附件证明材料1份,其中1份《申请表》与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清单及顺序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员汇总表》和《学院推荐意见》各1份(加盖公章)。

(二)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学院推荐意见》word版。

请相关老师于5月6日16: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朱雪莉(综合楼635室),邮箱2969273473@qq.com(小朱)

六、相关要求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2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七、学校支持政策

1. 获得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资助的教师,在完成进修任务回国后,学校给予科研启动费立项资助。留学1年以上的,资助科研启动费1.5万元;留学1年以下的,资助科研启动费1万元。

2. 教师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如2年内成功入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学校予以全额报销外语培训学费。

 

请各学院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师资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选派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并积极帮助教师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联系人:朱雪莉              电子邮箱:2969273473@qq.com

联系电话:28008085      地点:综合楼635室

附件1: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1).docx

附件2:网上申报指南 (1).docx

附件3: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 (1).docx

附件5:学院推荐意见表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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