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软科学项目结题及归档工作通知

发布者:王玲芳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2024年度立项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即将到期(合同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及之前年度立项项目目前已验收完毕。
  现对以上相关项目的结题及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无特殊原因逾期6个月未提出验收申请,或提出验收申请后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工作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1、结题项目
  2023年度省软科学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详见清单(附件1)。
  2、延期申请
  若有出于不可抗力、确需延期的项目,须与校科技部提前确认,按要求在合同期内(2024年12月31日前)、于“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提交延期申请。
  3、结题流程
  请提前规划、做好课题验收准备,并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项目负责人在要求期限内,通过“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填报相应科技报告、成果要报、成果及财务信息,提交结题申请。经校科技部初审后提交省科技厅。
  注:相关财务信息及结题报告模版
  (1)明细账:以校计财处直接导出、盖章版为准;
  (2)决算表:由负责人填报后于校计财处签章。模版详见附件2。
  (3)科技报告模版:以结题系统中最新附件模版为准。 
  二、2023年及以前年度项目归档工作
  1、归档项目
  2023年度立项项目及其他年度的本年结题项目
  注:目前以上项目均已完成验收(部分处于验收纸质证书申请阶段),请于取得纸质证书后按要求提交校科研服务平台结题及归档材料。
  2、归档材料
  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每份项目材料以信封收纳,并于封面标注“学院+姓名+项目名”。
  3、提交时间
  于12月31日10:00前提交至校科技部1057。 
  三、校内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校科技部宋丹宇 28875793 


校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