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践团队: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八八战略”深刻内涵,广泛组织引领青年学生投身乡村和基层开展社会实践,直观体验党的创新理论在祖国大地的生动实践,在“行走的思政课”中感受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2026年暑期,全校各学院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特色化、可持续发展,校团委决定于9月底开展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安排
先进个人由学生本人自主申报,经团支部推荐,由各学院团委首先组织院级评审,再根据校团委确定的名额数,择优向校团委推荐校级先进个人。经校团委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条件及程序
1.评选对象:
全校参加社会实践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和二、三年级研究生(以9月份为统计节点)
2.评选标准:
(1)参加或组织七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已在社会实践系统中上传《2026年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2)在实践结束后,能认真总结,根据实践经历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感受报告或体会总结(注意:不是调查报告或调研报告),并按时在系统中提交参加评比。
3.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主在社会实践系统“先进个人”模块申报奖项,由各学院团委首先组织院级评审。
(2)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确定的推荐名额数,在系统中择优推荐。经校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4.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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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上交要求
1.先进个人信息填报
10月7日(周三)前,申请者本人在社会实践系统对应模块中填报信息。
2.申报材料清单
10月7日(周三)前,将附件3:《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申报材料清单》发送至院团委邮箱zjgstjtw@163.com。
附件3: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申报材料清单.docx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