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向省里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经省教育厅综合遴选后,择优确定2名候选人、2名候补人选参与全国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和时间
经研究,各学院至多推荐1名人选。
请于6月3日前报送《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本人详细事迹材料(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
联系人:朱雪莉,邮箱:29692734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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