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在与有关省份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中增设了地方创新子项目,鼓励各省根据实际统筹设计公派留学项目,按照“项目制”模式有计划地选派高层次人才出国研修。2019年、2022年,我省先后获批4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分别为“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特别人才培养项目”“浙江省健康养老服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实施以来,通过稳定的合作渠道,扩大了项目学校选人派人的自主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高校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受到学校和教师的一致好评。
2024年,国家留基委将大幅度调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政策,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完全实行“项目制”选派方式,将“个人行为”完全调整为“单位行为”。因此,我省“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不再实施。为积极发挥地方创新子项目留学效益,充分满足我省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需求,提前做好谋划,现将近期做好地方创新子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当扩大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范围
我省获批的4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整合了我省12所高校15大专业,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可选派我省192名骨干教师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身份赴15个国家33所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访学。目前4个项目选派尚未达到批准规模。为充分利用已获批项目资源,扩大项目辐射面,提高项目执行率,经与国家留基委协商,可适当增补项目学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1)项目目的
进一步提升一流学科实力,尽快接轨世界学术前沿,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学科带头人,回国后充分发挥其核心骨干和智囊作用,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整体发展水平。
(2)选派专业
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6个月;
访问学者:12个月;
博士后:24个月。
2.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项目目的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培育若干个具有明确创新使命,具备创造先进科技成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创新团队。
(2)选派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眼科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12个月;
博士后:12个月。
3.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特别人才培养项目
(1)项目目的
服务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加快培养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帮助他们提升业务能力,跟踪全球先进科技,回国后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为学校学科建设、浙江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选派专业
信息与通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网络与新媒体。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6个月;
访问学者:12个月;
博士后:12—24个月。
4.浙江省健康养老服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1)项目目的
满足我省健康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需求,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健康养老专业复合型人才,回国后充分发挥其核心骨干和智囊作用,为加快推进健康浙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选派专业
中医学、中医药信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6个月;
访问学者:12个月;
博士后:12—24个月。
(二)增补项目学院的有关要求
1.增补要求
(1)增补的项目应在我省获得资助的4个地方创新子项目
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4)合作协议应明确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2.增补办法
学院可根据国家留基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及《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具体实际,于2023年6月21日11:00前填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szk@zjgsu.edu.cn。经人事处、省教育厅初审后,上报至国家留基委,由国家留基委对增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增补项目学校。
二、启动2023年地方创新子项目预申报工作
为积极争取国家公派资源,扩大国外合作科研机构“朋友圈”,聚焦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和高校内涵建设需要,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经研究,2023年省教育厅拟继续组织申报地方创新子项目,在各高校预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整合设计后报国家留基委。
(一)重点鼓励学科领域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色,整合优势资源,瞄准学术前沿,申报合作基础好、学科特色明显、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项目,与国外高水平机构开展学术团队科研合作或人才梯队培养,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与我省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重点鼓励与我省三个“一号工程”,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万亿产业,“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碳达峰碳中和产业,“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海洋强省建设,国际传播、新型国际关系研究等紧密结合的学科领域。
(二)申报计划
2023年,省教育厅拟统筹设立3—5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每个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执行周期为3年(2024—2026年)。计划每年选派60人公派出国研修。
(三)申报条件
有关学院可根据国家留基委《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对照以下项目申报条件,认真梳理现有国外合作项目,或抓紧联系国外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制定项目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申报条件:
1.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与我方有较强的合作意愿。
2.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并且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3.合作协议应明确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四)相关要求
请填写《项目预申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21日11:00前报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zk@zjgsu.edu.cn。
联系人:谢政阳;联系电话:28877276。
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2.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管理办法
3.项目申请书
4.项目预申报信息采集表
附件1: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项目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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