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认真开展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议。拟推荐171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和助学金档次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2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22日16: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8008069。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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