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优入党的对象和条件
(一)推优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二)“推优”具体条件
1、思想素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关心时事政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思想上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已经递交半年以上);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
(4)学院统数菁英班或学校青峰人才学院的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优良,在上一年度期末考试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补考后);
(2)在最近两个学期中无旷课记录。
3、工作表现
(1)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积极肯干;
(2)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在最近两个学期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含)处分的团员1年内不列入“推优”候选人;
(3)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最近一个学期中志愿者服务时间达到6小时及以上(含学院寝室卫生检查志愿者时数),或在学生干部考核中达到“优秀”等级;
(4)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被考察或评比对象所在寝室在最近相邻的5次月评比中曾获得月度优秀文明寝室,优先考虑。违章电器携有的同学及寝室成员,实行一票否决;
(5)在学校、学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曾获先进个人,多次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或参与学院团委组织的比赛(需附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团支部在举行推优会前需确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名单,并公示。候选人由以下办法产生:本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各团支部委员根据推荐条件讨论确定。
团支书填写《入党申请人公示表》(附件1)并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优”大会的具体流程为: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需有半数以上由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志愿服务时数大于6小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团委组织的相关活动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收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推优”得票低于有效选票的二分之一,“推优”无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班级推荐“入党推优”名单》(附件2),提交名单中人数可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6、被“推优”的团员填写《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附件3),由团支部统一上交学院团委。
7、“推优”情况在班级内(如班级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核。
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各团支部要履行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规定,如未按照程序和要求,学院团委及党委将不予审批该支部的“推优”名单。
三、材料上交
请各团支书将自己班级的相关附件1、2、3以及证明材料(每位同学单独一个文件夹)的电子稿,以“XX团支部推优”打包命名,于2023年10月26日16:00之前上交至统计学院组织部邮箱gstjzzb@163.com,附件1、2、3以及证明材料纸质稿(团支书、辅导员签字后)请于10月26日16:00之前上交到综合楼623,届时会有专人负责收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统计与数学学院团委。
统计与数学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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