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文件规定,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议工作,经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共推荐44名本科学生获得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并上报学校,现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附件.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xlsx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2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22日16:00 前实名向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8008069。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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