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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20 阅读:次)

学院各本科毕业班: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2个素质拓展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

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20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7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需要修改的项目信息按模板格式(见附件4)汇总后,通过发送邮件至xujianing20321@163.com,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件6),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其中1个项目对应1张申请表+佐证材料,为防止个人材料丢失请用夹子整合到一起,同时填写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表(附件8),汇总到各班团支书处。

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3),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后,对申请表及复印件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请各班团支书将班级同学纸质材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件6及佐证材料)收齐后,于11月21日16:00前上交至综合楼623办公室,素质拓展分审核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于11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xujianing20321@163.com。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三、咨询方式

       统计学院综合楼623,武老师,28008087,徐同学,17367107510。

附件1:浙商大教〔2016〕134号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部分学校组织项目名单.xlsx

附件4:已获得学分项目信息修改汇总表.xlsx

附件6: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8: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9: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docx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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