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浙江省社科联办公室《新一轮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号),现就我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重点与目标
新一轮“结对培养计划”拟选拔 100 人左右,分两批完成,培养期 5 年。通过实施“结对培养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提升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培养一批满足我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需要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不断壮大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学术骨干。一般要求全职在省内高校工作 1年以上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
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较好,学术发展潜力较大。依托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或已入选省级以上青年人才计划或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考虑,其中,通过专家举荐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与院士专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后,可直接入选“结对培养计划”。第一轮“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培养对象中,支持期满考核优秀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可纳入接续培养对象。
(二)院士专家。主要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文科资深教授等顶尖人才中选配,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专家或热心帮助我省高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院士专家,年龄一般应在 7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结对导师选配应注重学科方向和人选匹配度。
三、申报结对程序
(一)推荐申报。高校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学科特色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做好宣传动员、部门审核、信息公示等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较强学术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自主开展结对导师选配工作,并将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拟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二)自主结对。高校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反馈意见,自主联系确定结对院士专家,建立结对关系后组织签订协议书,制定结对培养方案。
(三)审核公布。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科协、省社科联对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和结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发文公布“结对培养计划”入选名单。
(四)考核督促。高校每年对“结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协议期满后对“结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申报名额
省重点建设高校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 3 人(不含接续培养),总数在 50 人左右。登峰学科、优势学科、一级博士点所在学院可推荐2人(需排序),其他学院可推荐1人,申报当年入选国家青年人才项目、省人才项目,且未实施过院士结对项目的可独立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申报人员填写《“结对培养计划”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和《汇总表》(附件1,须由学科负责人签名、所在学院盖章),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人才办(综合楼5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gsuhxm@126.com。
初步名单需要12月8日前发邮件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2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相明 电话:28875310
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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