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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第二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5 阅读:次)

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2个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务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20级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435-2024329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441-2023417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4329日前将需要修改的项目信息按模板格式(见附件4)汇总后,通过发送邮件至xujianing20321@163.com,反馈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见附件6),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其中1个项目对应1张申请表+佐证材料,为防止个人材料丢失请用夹子整合到一起,同时填写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表(附件8),汇总到各班团支书处。

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3),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请各班团支书将班级同学纸质材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附件6及佐证材料)收齐后,于33116:00前上交至综合楼623办公室,素质拓展分审核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于331日前发送至邮箱xujianing20321@163.com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三、咨询方式

统计学院综合楼623,武老师,28008087,徐同学,17367107510


素拓学分相关文件.zip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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