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陆铭同学在学校公寓管理部等部门组织学生公寓检查中,多次存在使用违章电器情况,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8】374号)之规定,陆铭同学已累计2次出现禁止行为。为严肃学校纪律,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陆铭同学予以学院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上一条: 没有了 |
下一条: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