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全区社科理论界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奋力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大区担当献计出力,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确定对下列重点委托课题向社会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课题
1、余杭探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研究
内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浙江探索“十大行动”,梳理总结余杭区探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特色,研究分析新时期实施建设的重点难点,提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的对策建议,为加快建设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全方位擦亮“五千年中国看良渚”金名片,奋力争当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先行者,谱写文明圣地文化繁荣兴盛新篇章,为高水平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新中心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余杭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内容要求: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着眼余杭全力建设“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纵深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围绕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深入探讨余杭在实施“创新策源工程”和“未来产业工程”、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大做优创新人才蓄水池、构建全要素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放大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过程中的先发优势、发展路径与突出短板,从新型生产关系构建、区域协同、服务优化、要素流动等方面,探索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余杭模式”,并针对现有突出短板,给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发挥余杭领跑、带头、示范作用,在加快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作出更大贡献。
3、余杭区推进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研究
内容要求:为持续擦亮良渚文化金名片,做好良渚申遗后半篇文章,余杭提出并着力推进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将当地五千多年的良渚文化、两千多年的运河文化、一千多年的径山文化、双千年古镇文化、苕溪文化和现代数字文化等串珠成链,以文化兴盛赋能城市全面发展。在此背景下,探究将良渚文化大走廊打造成为高标准文化之廊、高颜值生态之廊、高质量发展之廊、高品质共富之廊、高水平合作之廊的全方位举措,助推良渚文化大走廊“2.0”版本建设。
4、余杭区推动实施乡村共富的经验总结与推广应用研究
内容要求: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大人才观”思想底座支撑下,研究梳理径山镇、鸬鸟镇、黄湖镇等余杭区典型乡村共富体系,从人才机制创新、共富平台创设、乡域品牌建设、社会资源整合等方面,总结余杭区推动实施乡村共富的经验与优势,立足乡村未来发展新形势,结合“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果成效与“共富工坊”的特色模式,从顶层设计、机制保障、基础互联、数字聚能等方面,全面分析推广与应用余杭区乡村共富经验的发展路径,实现乡村“共富”的探索百花齐放。
5、余杭深化杭州城市新中心核心区(中轴线)实践研究
内容要求:杭州城市新中心中轴线项目位于杭州余杭未来科技城重点核心板块,是新一轮城西科创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球城市功能中心,也是后亚运时期余杭区加快高品质城市建设、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提炼余杭展示科技文化、商业消费、宜游宜居、产城融合的窗口,全面分析余杭打造杭州城市新中心核心区(中轴线)的发展路径,为助力杭州优化超大城市的空间格局,实现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要求
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和5000字左右的决策建议报告。
三、申报人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在杭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及其团队,或者熟知杭州市情、具备在杭开展研究条件的外地高校、研究机构人员。
四、资助经费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拟定每项课题研究经费最高8万元。为确保社科研究工作精准、优质、高效开展,区社科联将根据课题成果质量、专家评审情况等综合评定后拨付课题研究经费。实际经费以课题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五、申报期限
校内截止日期为4月7日11:00,逾期不受理。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好《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各学院(部门)统一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至社科部(综合楼1055室),并将Word格式电子版文本发送至76269744@qq.com。
3.余杭区社科联将在申报期限截止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课题研究承担人,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七、联系方式
校内:社科部 杨俊蓉 28877174 综合楼1055室
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
八、有关事项
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如立项,则不能重复申报余杭区内外其他同类课题项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取消其个人申报资格。
社会科学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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