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议小组评议,现将本科生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学校参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反馈。
同时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还有两个名额,有意申请者请将电子材料请以“姓名+班级+专项奖学金类别+手机号”文件命名,并于4月26日24:00前发至邮箱:tjxyxszz@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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