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商大科〔2017〕147号)的精神,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对2019年期间发表或出版的有关商贸流通领域研究的科研成果进行配套奖励。有关说明如下:
一、奖励成果为中心承担的课题结项要求以外的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包括与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业等与商贸流通密切相关的专著、论文、获奖、采纳批示。
二、奖励成果须署名单位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或“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或者标注课题资助为 “受‘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和‘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的字样。
三、科研成果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专著须提供正式出版的原件;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获奖须提供获奖成果原件和奖励证书;采纳批示须提供研究报告原件和采纳证明(标明被采纳的部分)。
四、奖励经费由中心划拨,直接奖励给校内第一完成人(学生除外),由其自行分配奖励金额。
请中心的专、兼职研究员,以及校内其他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于2020年7月7日之前提交科研成果有关材料1份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4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rudy815@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中心2020年科研奖励。
联系人:朱盛妍
联系电话:28877399 533579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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