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部门)加强对应结题项目的督促和指导,共同完成本次结题工作。《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一、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见附件)并根据“说明”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待审核通过后下载并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注意:(1)资金决算截止日前为2020年12月31日。(2)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将签字、财务处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浙江工商大学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一式一份)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无需附纸质成果附件材料。
5.网上材料提交截止至2021年1月8日,纸质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0日。请项目负责人尽早提交。
二、填报注意事项
1.封面上累计拨款和日期请正确填写。
2.报告正文部分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是报告的核心,请详细填写。参考填写说明提纲。
3.经费决算表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填写,经费支出每一栏目请按实际填写;决算说明书中请详细填写各类开支及使用情况说明,单价超过5万元设备必须写明规格型号及用途。
4.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5.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6.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7.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
附件2:国家自然基金决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5:科研项目归档审核表.doc
上一条: 没有了 |
下一条: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