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教师: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省级重点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报送选题原则上不超过5个。
4.选题的产生和报送。各学院、教师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各类选题须填写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5.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国家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1年度重大项目招标范围。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6.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1)选题论证与完善:2021年1月-2021年2月,学院根据情况,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选题论证,鼓励教师个人邀请专家进行指导。
(2)学院初评:2021年2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选题论证,按质量进行排序,报送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以学院为单位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286390214@qq.com。
(3)校外专家论证:2021年3月1日前,社科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同时,参考学院及校外专家意见按选题质量进行排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选题上报:2021年3月4日16:00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选题推荐人登陆全国社科工作办官方网站,进入“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选题征集”模块,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上传选题推荐表(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主页“选题征集系统”为本次选题征集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选题推荐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选题征集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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