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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9 阅读:次)

各学院(部门):

2021年度全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监测研究、大数据应用、统计法治、统计基础理论与其他等研究,具体参见《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指南》。

二、申报范围和时间

申报范围:面向全省统计系统、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2135日至416日。(校内)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项目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

2.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及以后出生)。

4.基地项目负责人应为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需结合基地特色、学科优势和研究特长。

每位负责人同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有申请延期结项且还未完成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请书(见附件)等申请材料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8份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交送至综合楼1055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76269744@qq.com

2.浙江省统计局将在研究项目申请期限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研究项目申请材料的资格审查。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研究承担单位。

四、项目经费

通过结项评审的重大项目给予3万元左右的经费资助,重点和青年项目根据结项评审等级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基地项目经费资助根据统计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计划公布后开始拨付。

五、联系方式

科研部:杨俊蓉  28877174 

各学院科研秘书

附件:1.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指南

      2.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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