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考评管理的实施办法》,院党委决定全面推行党支部考评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党建工作标准》,通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暨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推行五星管理,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考评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
三、考评办法
由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支部自评、民主测评、学院党委考评、亮分公示“三评一公示”程序对党支部“堡垒指数”进行量化考评。
1.支部自评。根据学院党委通知,各支部认真对照《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参考标准打分表》(附件1),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在开展民主测评之前将自评分数报学院党委。
2.师生民主测评。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师生代表和服务对象根据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对支部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党委考评。民主测评结束后,学院党委将根据各党支部自评得分、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各支部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星级。
4.亮分公示。学院党委及时将党支部“堡垒指数”得分和考评等次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会议传达等途径向党支部、党员公示。经公示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四、考评标准
按照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分类设置堡垒指数考评标准,采取基本指数、正反向指数计分方式,对支部工作进行量化计分。基本分为85分,正向加分上限为15分,反向扣分酌情减分。
1.基本分:85分
(1)支部自评:21分(支部自评分=(基本分—民主测评分)*30%)
(2)师生民主测评:15分(支部相互打分,其中,常规工作和创新项目在述职测评表中各占50%)
(3)学院党委考评:49分(党委考评分=(基本分—民主测评分)*70%)
2.正向加分:15分
校级获奖每项5分,校级以上获奖每项10分(需为党建方面的荣誉或奖项,同一类型记最高加分项):
(1)荣誉称号: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好支书”“好党员”等;
(2)党建获奖: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年度优秀支部服务品牌、微型党课获奖等;
(3)党建研究:党建课题立项、党建思政论文发表等;
(4)其他:教工支部新发展党员等。
3.反向扣分(酌情扣分)
(1)支部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受学院通报批评扣5分,受校级处分扣10分。
(2)支部在校党委政治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可参考《统计学院支部党建工作日常纪实扣分表》(附件3)
(3)其他情况。
五、考评等次
根据考评得分,将党支部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无星级六个等次。60分以下为无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以上为四星级;五星级党支部由学院党委在四星级党支部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属党支部总数的20%。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要综合考量,将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与支部堡垒指数星级评定结合起来,坚持与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其他党建工作和载体相结合,以评促建,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通过自评自查,测评交流,不断提升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支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的能力。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五星和四星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确定为学院基层党建示范点,总结特色,推广经验,优先作为上级评优的推荐对象;对一星级和无星党支部,将其列入软弱涣散支部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亲自牵头负责,约谈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要求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清单,督促转化提升。
联系人:李鑫 28008067;邮箱:tjdjzx886@163.com。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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