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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25 阅读:次)

各支部书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同时与教育部开展的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有机衔接,学校党委决定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推进卓越大学建设、实现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建设任务。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对标党章党纪党规,全面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努力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上争先,在办学治校展现新作为上争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上争先,在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上争先。为了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学校培育创建5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2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其中:教工党支部10个,本科生党支部5个,研究生党支部5个),着力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学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面向学科性学院党组织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学院党组织,要严格做到《实施意见》中的“五个到位”,所属党支部要普遍做到《实施意见》中的“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 近五年来,学院党委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已开展学院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学院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面向全校基层党支部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党支部,要严格做到《实施意见》中的“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学习、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巩固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15月—20216月)

各二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统筹组织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开展申报创建工作。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建设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按类别分别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党建工作标杆学院”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科性学院均须申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教师党支部创建名额分配至各二级党组织,其中:19个学科性学院党委和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分别择优推报1个,机关党委择优推报2个;各学院择优推报1个本科生党支部和1个研究生党支部,学校择优确定培育对象。鼓励依托学科、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设置的党支部积极申报。

2. 申报材料经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同意后,请于20216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zjsu.edu.cn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二)创建达标(20216月—20226月)

入选的学院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申报方案,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学院”,要着重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党建工作创新和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法、载体、举措等方面出成果。形成不少于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做法、典型案例;(3)党建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质量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巩固验收(20226月—202211月)

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113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应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汇编成建设成果资料。学校组织专家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是学校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举措,创建培育情况将纳入学校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必述必答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认真学习《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

(二)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双创”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时跟踪指导,妥善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取得建设成效。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为党建“双创”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推动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扎实开展。

(三)各二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经验总结,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党建“双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领带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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