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答复>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安排。7月初至7月底,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学院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2.重点内容。分党员、党组织两个层面。党员围绕四个方面进行盘点、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和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和感悟收获;三是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四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和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等情况。党组织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3.具体要求。党支部书记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方案,党员准备发言提纲。会后,党支部针对问题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指导联络组会采取随机抽查、列席指导、巡听旁听等方式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
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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