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双中心”)在服务我国“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和在建设“重要窗口”过程中的智库作用,同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修订)》(﹝2021﹞3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宗旨及方向
紧扣“新发展格局下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国家战略及重大问题,聚焦流通业转型与升级、跨境电商与数字贸易创新、基于商务大数据的流通管理科学决策等主要研究方向。
二、 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3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重复。
(3)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三、 课题类别及成果形式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基础理论研究类和应用对策研究类专项课题(见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
(二)成果形式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须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须发表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期刊(1篇)或CSSCI核心期刊(2篇),论文要与研究选题相关;研究报告须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并有采纳证明。
四、研究期限、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项。
(三)经费立项时拨付40%,年度评估考核合格拨付30%,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30%。
五、成果标注要求
(一)论文须署名单位“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二)著作务必在封面或单独扉页,明确标注基地徽标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成果”字样。
六、材料报送要求
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1年6月20日前交至现代商贸研究中心422办公室(下沙校区网络信息中心大楼),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udy815@qq.com。
联系方式:朱盛妍 28877399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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