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文件精神及《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经费分配
资助类别 |
资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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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资助专项 |
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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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发展资助专项 |
青锐计划 |
30万 |
新锐计划 |
4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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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锐计划 |
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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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团队资助专项 |
60万 |
(一)协同创新资助专项,由各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的相关规定自主组织项目申报和管理,报社会科学部备案。
(二)平台团队资助专项,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第一批)的通知》(浙商大校办函〔2020〕38号),视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进度和成效情况择优资助。
(三)人才发展资助专项分为青锐计划(青年教师科研发展专项)、新锐计划(重点项目)、精锐计划(重大项目)。本次组织申报的为此类项目。
1.青锐计划(青年教师科研发展专项)
(1)申报条件
暂不组织集中申报,学校将根据2021年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获准情况,统一立项。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青锐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不超过1万元/项,经费一次性拨付。
2.新锐计划(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重点资助38周岁(女性43岁)及以下,已主持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的青年教师,旨在深化已开展的研究内容,提升研究水平,以争取原创性代表性科研成果。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新锐计划项目研究期限3年,资助额度为不超过8万元/项,经费立项时拨付50%,第二年末进行项目执行评估,评估合格拨付25%,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25%。
3.精锐计划(重大项目)
(1)申报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重点资助 40周岁(女性43岁)及以下,已主持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和引进人才。旨在培养其聚焦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开展交叉性跨学科研究,进一步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精锐计划项目研究期限3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经费立项时拨付50%,第二年末进行项目执行评估,评估合格拨付25%,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25%。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协同创新资助专项由各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申报及管理。人才发展资助专项由社会科学部组织申报及管理。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平台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合计不超过两个项目;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协同创新资助专项和人才发展资助专项不可同时申报;
(三)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原则上不再申报本专项。
(四)主要研究内容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不重复。
(五)鼓励新锐计划项目和精锐计划项目跨学科组建团队。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所承担的项目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不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检查、审计的。
2.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和终止的,3年内不得申请。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正在申请和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科教融合工作,吸纳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参与,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纸质版申请书一份、活页三份、汇总表一份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16时前统一报送到综合楼1055室,电子版申请书、活页(PDF格式,文件名均为“专项名称(新锐、精锐-姓名-一级学科”)及汇总表发送至286390214@qq.com,未按时报送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四)时间进度表
工作进度 |
时间安排 |
备注 |
自主申报 |
6月24日前 |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社科部组织评审、公示 |
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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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立项 |
7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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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1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部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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