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期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第一批)的通知》(浙商大校办函〔2020〕38号)、《2021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科学技术类)申报通知》,学校拟根据团队建设进度和成效情况择优资助科学技术类平台团队。请各相关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清单见附件1)认真填写附件2(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建设进度和成效情况汇总表)、附件3(创新团队成员业绩分汇总表),其中“团队成果”为2021年“团队成员”合作成果,任何个人单独完成的成果不计入“团队成果”。请于2021年12月10日24:00前将纸质版汇总表1份,电子版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打包发邮件,邮件名为***创新团队)报至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虞姣姣;
地址:综合楼1059;
电话:28875367;
附件1“十四五”期间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科学技术类)清单.doc
附件2 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团队建设进度和成效情况汇总表.doc
校科学技术部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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