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
一、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及邮箱提交给学院科研秘书,由校科技部统一申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今年改革点)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相关学院部门事项
各学院(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全面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逐一评估,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各学院应在申报初期、中期、末期,采用多种形式,自主安排2-3次申报指导。
2.2022年2月20日前,教师向学院提交《申报书》初稿电子版,学院及科技部进行形式审查。(正文可以为空,但必须要有:基本信息、经费预算、完整的参与人信息)
3.2022年3月9日前,教师向学院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有关附件电子版以及《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表》,科技部集中组织学院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待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系统填报。
4.2022年3月14日前,教师完成系统填报,超过时间系统将无法提交。
5.2022年3月17日前,科技部完成系统审核。
6.2022年3月18日前,完成我校申报工作。
2022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校科技部联系人:周益,28877178;徐怡然,28875795。
校科技部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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