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教师: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算填报工作已经开展(后期资助、冷门绝学项目暂缓),请尽早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填报。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新修订的《国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及并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预算填报工作(线上提交即可)。
预算填报说明:
1.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40%核定。
2.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1)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社科研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设备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3. 预算中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和最终成果出版经费。项目鉴定结项后,结余资金可用于最终成果出版。
联系人:方晶
联系电话:28877174
社会科学部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国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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