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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算填报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0 阅读:次)

各学院、各相关教师: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算填报工作已经开展(后期资助、冷门绝学项目暂缓),请尽早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填报。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新修订的《国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及并于1120日之前完成预算填报工作(线上提交即可)。

预算填报说明:

1.间接经费统一按照总经费40%核定。

2.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1)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2)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社科研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设备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3. 预算中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和最终成果出版经费。项目鉴定结项后,结余资金可用于最终成果出版。

 联系人:方晶

联系电话:28877174

社会科学部

20211110


附件1:国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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