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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16 阅读:次)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2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我国科研事业,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请单位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2022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课题立项。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确定。

2022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学科选择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14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投标书》(附件2,以下简称《投标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五、限额申报

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2022年我校申报指标5项。

六、资助额度与时限

(一)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6)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费用按以下比例填写:总经费为50万元及以下的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30%。

(二)研究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 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 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八、其他要求

 1.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 所有申报课题将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申请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九、申报流程

本年度首次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3月1日上线开放,受理申报。

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确保纸质版与网络版内容一致。

十、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规划办的要求,以及所需要的评审与材料整理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2年2月23日(周三)之前,请各学院完成所有拟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查,并将最终确定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社科部,社科部进行申报资格复审。注意:本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老师,社科部后期不受理申报,请各学院及教师高度重视,避免出现漏报情况。

 2022年3月16日(周三)之前,提交《申请书》、《活页》等电子版用于专家评审,《申请书》、《活页》纸质各1份用于形式审核。学院按质量进行排序,并填写《申报汇总表》。

 2022年3月21日(周一)之前,提交最终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审核盖章后寄送上级部门。并将加盖学校公章后的《申请书》、《活页》PDF文件提交到平台,完成申报。

(二)材料要求:

除重大重点课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2)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申请书文本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并统一填写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一式1份。

 3.电子材料:上交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jingjing_chen@zjgsu.edu.cn, 一个一级学科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内置《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文档以“排序+姓名+选题”命名,排序要和《申报汇总表》一致。

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着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晶晶(综合楼1055)   联系电话:28875372、短号683721

 E-mail:jingjing_chen@zjgsu.edu.cn(接收电子稿)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471、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社会科学部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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