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2021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坚强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全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学校共青团的改革要求,围绕思想政治引领、建功新时代和广泛联系服务等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改革,共青团组织建设取得了新成绩、打开了新局面,共青团事业继续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先进)团支部”是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校团委决定集中对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爱校荣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先进性”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
4.自觉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热爱青年学生、密切联系青年学生,针对本组织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参与学风建设活动,带领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显著,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大力弘扬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
3.工作能力过硬。熟悉团的业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加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的组织生活。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评选年度内有团学工作论文发表或参与相关课题者优先)
4.敢于担当作为。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团委的决议,积极配合并完成学校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履职担当,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成效明显。
5.工作作风优良。认真落实“青竹计划”团学骨干修身立德行动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6.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先进性”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配备整齐,分工明确、班团一体化改革初步完善,支委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团员管理好。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经常有效,理论学习、仪式教育、团课活动、团日活动常态化开展。“智慧团建”“网上共青团”系统常态化、日常化使用,团内信息录入更新及时,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网上共青团”系统。团员档案完备,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规范开展。
3.活动开展好。按照“八条标准”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注重加强支部理论学习和团员主题教育。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至少1项经常性品牌工作,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
4.制度落实好。尊崇团章、贯彻团章,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执行《浙江省高校团支部团日活动八条标准》《浙江工商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常态化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教育实践,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5.作用发挥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学风建设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及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团支部在评选年度内被评为校级优良学风班或者团支部所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获评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学生的高度认可。
6.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四星级及以上。
二、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
1.先进个人: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要坚持标准,坚持程序,以确保其先进性和典型性。
(1)优秀共青团员每班申报1人,要求各支部采取自荐+民主投票制。
(2)优秀共青团干部采用自愿申报制,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报校团委审批,经公示后确定并发文表彰。
2.先进组织: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由各团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团委进行院内选拔并推荐参加校级评审,校团委组织评审后评选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经公示后确定并发文表彰。
三、相关安排
1.各团员青年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填写推荐表(附件3、4)和汇总表(附件5、6),由学院团委进行筛选、审查。荣誉证书将以汇总表的姓名为准,请各团支部认真核对。
2.各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书(附件2),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并推荐参加校级评审。
3.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申报,请于 3月 20日(周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统计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gstjzzb@163.com 。
联系人:武山山(联系方式:28008087)
朱潘彤(联系方式:19858873937)
附件2-2021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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