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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函(2022年2号)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2 阅读:次)

校内各部门: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浙江省周边省市均出现聚集性疫情,省内包括杭州、嘉兴、衢州等多个地市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趋于严峻,为防止疫情向校园传播扩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作如下提醒:

一、校园疫情防控等级为二级,参照一级防控管理。

即: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且与浙江省相邻省市出现聚集性疫情;省内仍有多个地市(包括杭州市)出现本土病例,且已划定多个封控区、管控区;学校周边地区(含相邻区县)出现新冠病例,且区内已经按照一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本次防控等级调整从3月21日起。

二、校园启动二级防控(参照一级防控管理)具体要求:

1.行程管理:师生非必要不离开浙江省、杭州市,跨市公务活动必须经过所在部门审批,跨市因私活动必须提前备案。从省外及省内(非杭州市)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回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师生非必要不外出活动,住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校区所在行政区划,不得前往国内、省内、市内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周边区域。

2.信息排查:各疫情防控归口部门、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校防控办要求,做好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和重点人员(健康码异常,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人员)疫情信息排查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在排查中发现师生员工有出省未报批、报备的情况,及时向防控办书面报告。

3.活动举办:严格控制校园活动举办规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对50人以上规模的会议、活动,举办方应按“一活动一方案”要求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报校防控办备案;除经省考试院批准必须举办的考试外,暂停一切校内培训办班和社会考试;暂停学校及二级单位组织的外出实习实践和春游活动。

4.访客管理: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以及省内有本土病例所在设区市(不含杭州市)旅居史的访客来校。其他地区访客需严格审核其健康码和行程卡,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核查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访客均需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5.健康防护:要求师生在校园活动时佩戴口罩,校园门岗要及时进行排查提醒;进入剧院、会场、图书馆、教室、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封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扫码进入。

6.校园管理:公共空间、电梯等场所加强日常消毒;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室内注意做好环境通风。

7.隔离管控: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确保医护人员、校卫队员、专车司机24小时在岗值守,根据防控要求随时做好隔离管控工作。学校师生随时根据校防控办发布的指令,做好在集中医学观察点、所在寝室、所在居所进行居家隔离或一定期限内的健康监测工作。

8.核酸检测:全校师生根据校防控办的统一指令,随时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医护人员、校卫队员、后勤员工、留学生辅导员等)定期检测、师生大规模核酸抽测等相关工作。

9.教学安排:教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以及校防控办的统一指令,随时做好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相关组织工作。

10.物资保障:校医院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后勤部门加强日常生活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

 


浙江工商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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