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大统计学院[2021] 5号《统计与数学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从即日起启动2022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
1.4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浙江工商大学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并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5月10日前,学院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表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基本条件为: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副教授(含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持人获得的校外科研总经费,经管类10万元以上,理工类20万元以上;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按照科研部办法认定归属)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学术期刊上(或学校认定的级别等同一级及以上的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正式出版B类以上专著共2次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优秀科研和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二完成人获得过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三完成人获得过一等奖以上);
(3)具有讲师(含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持人获得的校外科研总经费,经管类10万元以上,理工类20万元以上;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按照科研部办法认定归属)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学术期刊上(或学校认定的级别等同一级及以上的国外期刊)发表论文、正式出版B类以上专著共3次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优秀科研和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二完成人获得过二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三完成人获得过一等奖以上);
(4)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主讲或合作讲授一门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硕士生课程;
(5)能用外语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书籍和文献资料
3.5月18日前,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经投票表决,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5月25日前,学院最终确定2022年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5. 5月31日前,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调入我校的教师,凡在外校已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不含兼职)且与我校硕士点专业相关者,可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硕士点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可取得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联系人:巍茜
地 址:培养办(综合楼607室)
联系电话:28877465
附件: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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