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创新育人、管理服务育人工作实效,大力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三育人”先进选树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党〔2018〕41号)(附件1),校工会决定选树2021-2022年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1. 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党政领导重视,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 教职工参与面广。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 育人业绩突出。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 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
5. 已经获得过省级“三育人”先进荣誉的不再参选。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二)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均须经各二级党组织同意,4月18日(周一)前报校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集体活动照片2张,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个人生活照1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h28877157@163.com;同时将二级工会、二级党组织签署好审核意见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工会三育人办公室(综合大楼1163室)。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8877156 6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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