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 打印页面】【关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函(2022年4号)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3 阅读:次)

校内各部门:

近期国内疫情呈高发态势,已连续多天每日新增本土阳性病例超过1万例,省内杭州、宁波、嘉兴等多个地市仍持续发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传播扩散,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秩序,特作如下提醒:

一、校园疫情防控等级为二级,参照一级防控管理

即: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且与浙江省相邻省市出现聚集性疫情;省内仍有多个地市(包括杭州市)出现本土病例,且已划定多个封控区、管控区;学校周边地区(含相邻区县)出现新冠病例,且区内已经按照一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二、校园疫情防控重点要求

1.行程管理:师生员工应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离杭,不得前往省内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确需离杭的教职员工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由所在学院、部门(以下简称“二级单位”)负责审批,并通过“教职工出省备案”平台完成离杭备案。学生离杭申请,由各学生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审批和备案方式。所有离杭人员的入校码由所在部门负责在其离杭之日起关闭。

人员从省外返回后,返校前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出省行程不足48小时,则必须提供从省外返回杭州市后核酸检测证明),到校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其他地市返回,需提供入校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经核验,各学院(部门)不得重新开放入校码。

2.信息排查: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校防控办要求,做好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和重点人员(健康码异常,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人员)疫情信息排查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每周日下午16:00前,各二级单位应全员排查本单位人员行程卡,在排查中发现有师生员工有出省、离杭未报批、报备的情况,及时向防控办书面报告

3.活动举办:严格控制校园活动举办规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对50人以上模式的会议、活动,举办方应按“一活动一方案”要求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报校防控办备案,并在活动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除经省考试院批准必须举办的考试外,暂停一切校内培训办班和社会考试;暂停学校及二级单位组织的外出实习实践和春游活动。

4.访客管理: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或省内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所在设区市(不含杭州市)旅居史的访客来校。对符合邀请条件的访客,经校园门岗复核访客码、健康码及行程卡并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5.健康防护:要求师生在校园活动时佩戴口罩,校园门岗要及时进行排查提醒;进入剧院、会场、图书馆、教室、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封闭空间,必须佩戴口罩;在进入医院、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扫码进入。

6.隔离管控:被纳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师生,应积极配合属地疾控和社区的管控措施,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场所;纳入一定时期每日健康监测的师生,应按要求在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或寝室、宿舍内做好健康监测,定期做好核酸检测,不离开目前所在区域,不进入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确保医护人员、校卫队员、专车司机24小时在岗值守,根据防控要求随时做好相关工作。

7.核酸检测:严格按照省、市、区各级下达的疫情防控指令,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定期全覆盖检测、师生大规模核酸抽测等相关工作。

8.教学安排:教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以及校防控办的统一指令,随时做好线上线下同步教学相关组织工作。


上一条: 没有了
下一条: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