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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商大防控办〔2022〕6号)
(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4 阅读:次)

校内各部门:

4月23日2时,杭州市拱墅区全区启动二级响应、局部地区按照一级响应落实管控措施,要求停止一切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流动。与此同时,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 星桥街道,上城区丁兰街道也已启动二级响应,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住校师生非必要不出校(生活区和教学区互通除外),暂停在拱墅区、临平区崇贤街道、塘栖镇、星桥街道,上城区丁兰街道等二级响应区域,以及省内“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内的学生实习活动。住校学生如果在上述区域外确有实习任务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严格审批并建立工作台账。学生返校前学院应认真核查其行程,符合学校防控要求的,方可准其入校。

2.处于二级响应区域内的教职工,原则上居家办公、线上教学。 确因工作急需,且所在社区没有管控要求,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本人持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校。来校期间,须保持家校“两点一线”出行,通勤过程中减少非必要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处于“三区”内的教职工,在“三区”未解除前,暂不返校上班。

3.暂停在拱墅区辖区范围内的班车停靠站点(已短信通知到全体教职工)。

4.暂停校园除教学外的线下集聚性活动。对确有必要开展的活动要控制规模,一般不超过50 人,并提前通过网上系统完成活动备案工作。

5.全体师生加强自我管理,进入校园应自觉佩戴口罩,进入实验室、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室内场所,以及食堂取餐过程中必须落实全程戴口罩。

6.严格执行属地疾控要求和学校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主动参加校园或属地要求的全员核酸检测。未接种疫苗的,抓紧时间完成疫苗接种,完成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应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

7.各部门、全体师生应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落实各级防控要求,筑牢疫情防控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切勿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个人涉疫信息。 对于违反相关防控政策和纪律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属地要求适时调整相关管控举措。

 

浙江工商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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