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上半年正风肃纪工作部署,对有关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和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专项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人员范围
1.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管岗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单独通知)。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由学校组织部管理,暂不纳入本次排查范围。
二、排查内容
1.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2.2021月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因私出国(境)情况。
三、排查程序
1.有关人员按要求填写《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附件1),如实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含有效证件、未办理更新的失效证件、遗失证件),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因私出国(境)情况,并在承诺栏签名。未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也要书面填写《情况报告表》“零报告”。为方便填写,证件已交在人事处的,证件相关信息会统一提供给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汇总有关人员上报情况,填写《2022年有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排查汇总表》。
四、有关要求
因私出国(境)管理报告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及各有关人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相关提醒和材料收交工作。本次排查主要以自查自纠为主,若上述有关人员持有因私证件未报告,或因私出国(境)未审批的,务必如实填写《情况报告表》,所在学院(部门)如实汇总上报,未交因私证件及时交学校人事处集中保管。如有瞒报漏报情况,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学院(部门)请于6月17日下午4点前,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2022年有关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打印一份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师工作部(综合楼1031),电子稿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zsdjsgz@163.com。
联系人:朱雪莉,电话: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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