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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评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5 阅读:次)

各申报人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1145号),现就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名额

2021年我校拟评审增聘四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20人、七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超过32人,其中单列教学为主型教师系列教授1人、副教授2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教授2人、副教授2人,优秀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评聘不受名额限制。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搜索“2021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进行申报。申报业绩只能在平台中已通过审核的业绩中提取,申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业绩数量限制(见附件1填报。各学院申报人员(除辅导员)选择相应学院(部门)受理点后提交,管理、教辅部门申报人员选择管理(教辅)部门受理点,辅导员选择辅导员思政受理点,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师选择教学为主型教师受理点,杭州商学院申报人员选择对应的学院、部门或辅导员受理点。

申报人员务必在102924:00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完成。

三、学术不端检测

申报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论文电子版(优先从图书馆“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下载CAJ格式)交学院。专著、译著、教材及外文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检测。申报人员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与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在系统中提取填报的论著均应填入《浙江工商大学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不检测的在最后一列备注“不检测”。思政系列申报人员学术不端检测在所在学院进行。

由学院(部门)收齐《浙江工商大学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和论文后统一交图书馆检测1027日前)。检测完毕,图书馆在检测报告上盖章,申报人到所在学院(部门)在本人的检测报告上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院申报人员可书面提请学院考核推荐组进行鉴定,其他申报人员可书面提请人事处组织学科专家进行鉴定。鉴定报告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鉴定专家签名。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纸质版于115日前交人事处。

四、学院(部门)推荐考核

学院(部门)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账号通过短信发送到联系人),于11112400完成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评聘表于1112日至1116在学院(部门)进行公示。

学院(部门)须制定推荐方案,包括:当年度推荐名额、考核推荐组成员构成、推荐程序等。学院(部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术水平、教学业绩、业务能力和岗位考核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在学院(部门)制定的年度推荐名额内限额排序推荐。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浙商大党〔201746号),教工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对所在部门(系、室、所)教职工参与职称评定事先作出思想政治鉴定(非党员由所在系室的支部出具)。

学院(部门)于111924:00完成申报系统推荐考核工作。

五、学院(部门)审核及推荐注意事项

1.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要求设置过渡期,即2021年申报晋升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达到学校2020年规定或本办法规定的,均视为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

2. 学院审核及推荐在申报系统操作时,如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完整等,请点击“退回”。谨慎点击“审查不通过”“审查不通过”意味着该申报人员退出本次职称申报,且不可撤销。

3. 各学院(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系统操作,逾期将无法受理。

 

 

联系人:朱雪莉 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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