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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填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6 阅读:次)

各位老师: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2021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依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实行系统申报、系统审核、系统评审,现将填报和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地址

访问地址:

用户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输入自己的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具体使用说明详见个人用户操作使用手册(附件1)。

二、个人填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个人系统填报流程:个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库信息(填写用于职称申报相关业绩,业绩档案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学校职能部门业绩审核。业绩审核通过后,个人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2.业绩档案库填写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人员注重填写高质量业绩,各项业绩数量严格控制在下表限填数量范围内。

序号

业绩档案

限填数量(项)

1

教育经历

/

2

工作经历

/

3

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不超过3项

4

学术技术兼职情况

不超过2项

5

获奖情况

累计不超过5项

6

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7

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基金)情况

不超过5项

8

主持参加工程技术情况

不超过2项

9

论文

正高累计不超过6项

副高累计不超过4项

10

著(译)作(教材)

11

专利(著作权)情况

累计不超过5项

12

主持(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13

成果被批示、采纳、运用和推广情况

14

资质证书

不超过2项

15

奖惩情况

不超过2项

16

担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者任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的经历

不超过3

17

教学工作情况

不超过5项

18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项目情况

不超过5项

19

参与团队业绩

不超过2

20

服务社会工作情况

不超过2

21

学术报告讲座情况

不超过2项

22

考核情况(必填)

近三年

3.职称评审申报阶段受理点选择:

1)各学院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的,受理点选择“所在学院受理点”;

2)申报辅导员思政系列的,受理点选择“辅导员思政受理点”;

3)管理部门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的,受理点选择“所在学院受理点”;申报教育管理系列、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出版系列、经济系列、工程系列、档案系列等的,受理点选择“管理部门受理点”;

4)申报高校教师教学为主型的,受理点选择“教学为主型受理点”。

4.各申报人员系统填报注意事项:请各申报人员仔细阅读个人用户操作使用手册并在进度安排中的各项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业绩档案填报和职称评审申报,逾期无法受理。

二、进度安排

评聘程序

实施主体

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业绩档案

各申报人员

09.16-09.24

业绩档案审核筹备

相关职能部门

09.27-09.30

业绩档案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

10.08-10.20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

10.25之前

系统职称评审申报

各申报人员

10.21-10.25

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

10.26-10.29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公示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

11.05之前

综合考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门)

11.10之前

经学院(部门)推荐人员校内公示

人事处

11.20之前

四、学院审核及推荐注意事项

1.学院(部门)审核及推荐流程:学院(部门)应在进度安排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后,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见附件3)内限额推荐同时在系统内完成推荐工作。

2.学院审核及推荐注意事项:如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完整等,请点击“退回”。谨慎点击“审查不通过”“审查不通过”意味着该申报人员退出本次职称申报,且不可撤销。

3.由于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程序限制,资格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各受理点负责公示。

 

联系人:朱雪莉 280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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