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批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轮换工作的通知》,我校须选派1名食品营养与检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援派时间
2021年秋季开学进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作时间一年半。
二、选派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师德高尚,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已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含正高级)。鼓励已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参加援疆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受援地区艰苦环境和工作,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四)援疆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须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入受援单位。
三、相关待遇
援疆教师的工资福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保障等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见附件1)规定执行。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人选。请于6月29日16:00前填写《浙江省援藏援疆教师登记表》(附件2)、《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名单》(附件3)、人选主要表现材料(部门出具,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朱雪莉 联系电话:28008085
电子邮箱:29692734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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