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根据上级《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现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摸排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1.全体干部、教师(含事业编人员、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年薪制人员、合同制人员),中层干部除外;
2.来校兼职人员。
二、工作安排
1.教职工主动自觉申报校外兼职情况(含社会团体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校医院医生多点执业等),填写附表1,没有兼职的教职工要实行“零报告”。对于瞒报、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2.各学院、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工做到“应报尽报”,在全面掌握教职工兼职情况的基础上,做好汇总,填写附表2。
3.各学院、部门对来校兼职的“创新型岗位”“流动岗位”及其人员进行摸排,填写附表3。
4.请各学院、部门于2021年6月24日16:00前将附件1、附表2、附表3的书面材料和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材料一起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27)。
联系人:朱雪莉 电话:28008085
邮箱:29692734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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