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0年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每年可晋升一级薪级工资。2021年5月工资单将执行新的薪级工资标准,同时补发2021年1月至4月的薪级工资增资额。以上调整可在计财处个人薪酬系统中查询。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刘晓瑞(28877279、66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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