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博士后: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2020年1月1日后审批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博士后请通过工作站申报);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4. 本站已获得过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者不能申报。
在本次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结果公布时,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择优资助标准
1. 特等资助:1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0个;
2. 一等资助:8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30个;
3. 二等资助: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30个。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人于2021年5月10日前进浙江博士后网站,登录网页右上角“本站启用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推荐使用,详情点击我”,查看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指南,按指南提示进行网上申请。
2. 人事处2021年5月11日-5月19日网上审核,并汇总《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提交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 获得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必须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人事处联系人:谢政阳,联系电话:28877289(17826853851/67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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