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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03 阅读:次)

各学院,各位博士后: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202011日后审批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博士后请通过工作站申报);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4. 本站已获得过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者不能申报。

在本次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结果公布时,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择优资助标准

1.  特等资助:1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0个;

2.  一等资助:8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30个;

3.  二等资助: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30个。

三、申报流程

1. 申请人于2021510日前进浙江博士后网站,登录网页右上角“本站启用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推荐使用,详情点击我”,查看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指南,按指南提示进行网上申请。

2. 人事处2021511-519日网上审核,并汇总《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提交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 获得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必须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人事处联系人:谢政阳,联系电话:2887728917826853851/67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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