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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4 阅读:次)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和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其中校领导不多于1名。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申报指标。

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在机关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推荐),报人事处,专家评审后由学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202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学院汇总后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二)政府特贴情况表和申报人员数据库文件。请自行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安装登陆后填写完成《政府特贴情况表》,点击“保存”并通过合法性验证,然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上报上级后即完成个人版的数据录入。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完成后请申报人员将《政府特贴情况表》打印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同时提交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

(三)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还需提交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1份,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四)个人简介电子版1(500字内)

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

请申报人员将以上材料(一)、(二)、(四)电子版上交学院,各学院汇总后于41日下午16:00前将本院申报人员的电子材料发至szk@zjgsu.edu.cn,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一)纸质版1份报送至综合楼1023,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三)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610437/1373221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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