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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03 阅读:次)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推荐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本次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和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及“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创高地,紧扣八大万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人社厅推荐名额为2人。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家人社部推荐,全省推荐候选人指标为16人。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可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学科所在学院盖章)、推荐意见(由学科所在学院出具)。

(二)电子材料: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请申报人员于316日前先将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扫描成PDF、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及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以及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发至师资科邮箱szk@zjgsu.edu.cn

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13732217486/61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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