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浙江全省上下正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为认真开展贯彻三个“一号工程”,加快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成果,浙商研究院现开展“浙商高质量发展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制度逻辑
3.地瓜经济的理论内涵、发展现状与新时代机遇
4.浙商数字化转型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招标对象和投标办法
(一)招标对象
此次课题招标面向全国高校和非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开展招标。
(二)投标办法
1.本招标课题只确定选题方向,投标者可选择一定的角度切入,题目可适当调整。
2.此课题为全年常态招标项目,在2023年内均可提交《课题申请书》。
3.投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课题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两份)应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于申请之日寄出。信封右上角注明“浙商研究院专项课题申报”字样。电子稿请发至ZSYJY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浙商高质量发展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专项课题申报)。
三、立项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课题评审采用两轮评审制,由浙商研究院对投标书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书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名单将在浙商研究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成果要求
1、课题组应按照课题申报表中的总体设计和成果形式,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必须紧扣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
2、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向有关领导、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应署明“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署名要求:第一或者第二单位);出版的著作还应使用规定的“浙江智库标志组合规范与版面规范”(见附件二)。凡正式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必须注明本书(或文)系“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成果”或“受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XXXX项目(编号:XXXX)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3、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创新价值,体现社会服务贡献、产生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期刊和出版机构目录如下:
(1)国内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分类参照发表时执行的浙江大学最新《学术期刊名录》。
(2)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浙江大学最新《学术期刊名录》。
4、为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实际效果为衡量标准,课题研究除决策咨询、著作、论文外,鼓励课题成果形成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技术标准规范、数据库建设、网络传播等多种方式,如取得标志性成果,可以额外申请浙商研究院相关奖励。
5、完成研究任务,并满足一项以下基本条件要求的,可申请结题:
(1)重大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2篇,或者浙江工商大学A+++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者2份正省部级有内容的肯定性批示;或者1份国家级批示。
(2)重点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1篇、或者核心期刊2篇;或者1份正省部级有内容的肯定性批示。
(3)一般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1篇;或者1份副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有内容的肯定性批示。
(4)若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获相应省部级及以上主要领导批示(含省外),即以成果自动结题;国家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可以额外申请浙商研究院相关科研奖励。
6、以上成果认定最终解释权归浙商研究院所有。
五、结项审核
1、项目结题时间为立项公示后一年内,结题时需提交《结项审批书》及相关成果材料。
2、管理部门依据课题结题要求,按结题程序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审核工作。检查结题材料是否齐全、填报是否正确,审核课题研究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在成果形式、内容关联度、课题标注、发表出版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3、通过结项审核后,颁发结项证书。结项审核不合格者,或补充研究或撤项处理,对被终止或撤销的课题,停止经费报销并原渠道追回剩余资助经费。
六、研究经费及使用
资助经费由浙商研究院负责,资助标准、拨付方式依据研究院的课题管理制度执行。资助标准为:重大课题每项课题8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课题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课题2万元。获得立项,划拨60%的经费;成果经浙商研究院审核通过,划拨剩余40%的经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05711 13456757121;
电子邮箱:ZSYJY1@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邮编:310012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
浙商研究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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