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日前,省档案局展开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档发〔2021〕4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直各部门按照《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2),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各单位档案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
申报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5日20:00前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电子版(附件3,word或wps),发送至校科技部邮箱273017495@qq.com。
后续将通过学校统一经浙政钉报送省档案局。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预评审,通过预评审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4月7日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填写申报项目信息。
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
申报2023年度省档案科技项目的负责人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9日15:00前将《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附件4,word或WPS)发送至校科技部邮箱273017495@qq.com。
经所在地的市档案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于4月30日前登录“全省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https://daj.zj.gov.cn),浙政钉扫码后进行在线填报,并将加盖公章的任务书扫描上传平台,也可通过浙政钉(“机关内跑—省委办公厅—档案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填报,无浙政钉的单位可用邮箱报送。
申报人资格条件等请参见《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5)。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相关申报表格可从浙江档案网(http://www.zjda.gov.cn)的“档案政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在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档案局联系,联系人:陈卓君;联系电话:0571-81051965;电子邮箱:djglc@zjda.gov.cn。
校内联系人:李老师 28875793
附件1.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5. 浙档发[2021]4号-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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