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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14 阅读: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家联合实验室,现就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1.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以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为特色,并以建设成为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培养和汇聚拔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重要科研基地为目标。

2.本次联合实验室建设采用两种模式。笫一种模式为依托平台建设,联合实验室可依托高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但应突出国际化交流合作特色,形成体系化对外合作机制。已依托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平台,不再支持建设联合实验室。第二种模式为依托海外引进团队建设,重点支持拥有良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的海外归国人才及其团队,建立并长期保持对外高水平科研合作。鼓励高校为联合实验室建设的工作场地、实验设施、研究人员、人才培养、经费投入等进行独立配套。 

3.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符合《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4〕3 号)的有关立项建设要求,实质运行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

4.本次建设推荐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生命健康、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方向。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1个。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学院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拟申报联合实验室名称(初定)报送校科技部,2023 年1月30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稿发到2276661396@qq.com,附件PDF请控制在20M以内。材料内容应不涉及敏感事项。

  2.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2023年2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通过省级遴选的联合实验室将另行分发教育部系统账号,并请于2月15日前在线填写申报书。系统生成打印的申报书和附件(纸质件一式1 份)2 月18日前送省教育厅盖章。

校内联系人:校科技部 虞姣姣,电话:0571-28875791/682192。


    附件1.数据汇总表.doc

    附件2.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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