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现就我校2022年度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工作
(一)项目类别
2022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类别分为常规项目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均为限项申报。
(二)时间安排
请于2022年9月5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报。
(三)项目资助经费
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
(四)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 周岁以下(含)〕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常规项目研究期限为2至3年。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且距毕业时间不少于1年;研究生导师应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并加强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推进项目研究工作,于毕业前办理项目结题。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 1 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如研究生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有延期在研的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申报。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参照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结题工作
2022年度教育厅一般项目结题申请同时启动,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30日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填写(及上传)结题报告,并将相关纸质结题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内相关部门。2018 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将于2023年6月30日进行集中清理。
三、材料上报
1.项目申报材料。《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校内评审书》(附件1)一式三份,《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常规项目)》(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附件4)一份。
2.项目结题材料。《归档审核表》(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结题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附件7)。
3.常规项目纸质材料交至校科技部项目管理科(综合楼1057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部门)公章,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ining@zjgsu.edu.cn(邮件名称为:学院部门名称+教育厅常规项目申报)。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综合楼1039室),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部门)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pyb@zjgsu.edu.cn(命名为:学院名称+一般科研项目或申请人姓名)。
四、联系及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部,李老师,28875793。
研究生院,李老师,28877242。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xls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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