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初步考察、培养,决定将王皖黔等77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统计与数学学院党委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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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