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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评聘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11 阅读:次)

校内各学院(部门)、各申报人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现就我校2024年上半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条件

符合《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绿色通道”申报条件的引进人员,在入职2年内,可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每人限报1次。

本次申报中教学、科研等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二、代表性成果鉴定

(一)鉴定对象

申报人员确已达到“绿色通道”评审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方可申请进行代表性成果鉴定。

所在学院(部门)应结合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等业绩材料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严格落实申报资格审查制度。代表性成果进入鉴定程序,视为参加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如因不符合申报资格等问题造成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的,责任由申报者本人和所在学院(部门)承担。

(二)鉴定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代表性成果3项。

2.代表性成果以论文、著作为主要形式,也可以是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他各类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专利成果、工程方案、行业工法、教改方案、教案课例、设计创作、网络作品等。

3.申报人须是代表性成果的第一完成人。1项成果只能被我校的1位申报人作为代表性成果使用。

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10名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经7名同行专家鉴定。如确有学术观点争议等原因,申报人可申请将个别高校或专家列为本人免送对象,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理由应客观、真实、合理,免送高校和免送专家总计不超过3个。纸质版书面申请经申报人签字后,须与申报材料同时提交。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浙江工商大学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评聘表》(附件1),申报人员填写内容须真实、客观,学院(部门)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2.3项代表性成果(各成果类型所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专著等成果无法提交电子版的,须提交纸质版,申报正高一式10份,申报副高一式7份。

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附件2),各学院(部门)负责对照申报材料严格审查。

4.《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

5.《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评审鉴定清单汇总表》(附件4)。

说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其中3项代表性成果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各项成果需注明序号、成果类型、成果题目(如“代表性成果1-教学成果-教学成果题目”)。专著等不能提供电子版的成果,需提交实物成果,正高一式10份,副高一式7份。

三、评聘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5月1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学院(部门)审核。

2.学术不端检测。5月24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形成《浙江工商大学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汇总表》(附件5)。

3.学院(部门)审核推荐。5月24日前,各学院(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初评,对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提出推荐建议,汇总后上交人事处。

4.人事处送审。人事处对申报人代表性成果送校外专家进行学术评议。

5.学校常设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以论文作为代表性成果的,第一作者及符合规定的通讯作者均为校内人员,一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和书面授权;A++及以上论文,明确标注同等贡献的,应征得校内其他排名作者的同意和书面授权。纸质版授权声明书须与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模板见附件7,须加盖合作者所在学院(部门)的公章)。

2.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优秀人才深耕专业,追求高质量学术成果,推动卓越师资队伍建设。请各学院(部门)重视引进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强化评聘材料审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3.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资料由所在学院(部门)统一提交,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替换。学院(部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军霞

电 话:28877275

邮 箱:xiaojunxia@zj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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