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增强教师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力,现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浙商大科〔2025〕6号),启动2025年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重大科研培育项目旨在通过组建科研团队,有组织地开展课题研究、研讨交流、学术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杰青、优青、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二、培育形式及培育期限
本次培育项目立项数不超过5项。培育原则上采用1+1+N的形式,即项目负责人+导师+子课题(若干个)。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正高职称,主持过两个及以上国家级项目或一个国家级重点项目,具有冲击国家重大项目潜力的我校全职教师。
(二)项目申请人应集合该学科领域校内外最优资源组建团队。团队成员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三)邀请的导师应为非我校全职员工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甘于奉献,提携后学,乐于开展学术技术传帮带;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四)导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
2.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3.国家杰青或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且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包含的自然科学类重大项目。
(五)子课题负责人要求有高级职称的学者,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子课题)或申报国家级项目的能力。
四、资助额度
自然科学I类为50万元/项,自然科学Ⅱ类为40万元/项。项目经费在培育立项后拨付30%,获准重大项目立项后拨付70%。
五、申报时间
3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通过钉钉报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校科学技术部 周益 28877178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docx
浙商大科〔2025〕6号 关于印发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办法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部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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